漁業法. 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四十九條並自中華民國 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八月五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二條、第三條、 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 中華 民國五十九年四月三十日總統公布全文六十五條.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六日總統 ...
2017年12月7日 - 第41條(娛樂漁業)【相關罰則】第2項、第4項~§65. 本法所稱娛樂漁業,係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或載客登島嶼、礁岩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漁業。 前項經營娛樂漁業之漁業人,應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後,始得營業。 主管機關核准娛樂漁業之經營期間,最長為五年。但不得超過船舶檢查及保險之有效 ...
法規名稱: 漁業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56101號令修正公布第41 條、第43條、第44條、第60條、第64條、第65條;增訂第 39條之1、第 41條之1、第41條之2、第64條之2條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規定經營漁業。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為之處分。 三、漁業證照逾期未經核准延展,繼續經營漁業。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之一規定檢查、丈量、搭載乘客超過核定之乘客定額或在核定適航水域以外之水域搭載乘客。 第六十四條之一(罰則).
漁業法第 65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依第九條規定所加之限制或所附之條件者。二、違反依第十四條規定公告之事項者 ...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代號:30110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司法官 科 目: 憲法與行政法 全三頁 第二頁 三、某直轄市為保護其轄區內的河流魚類,遂依據漁業法公告禁漁之範圍,於民國101
第二項娛樂漁業執照之申請、變更、廢止、換發及應記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41條之1 .....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71條, 本法自公布日 ...
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 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6 款 燈火 多功能使用 100.06.30 府農漁字第1000052914B號 修正本縣蘇澳鎮東澳海域網具類漁具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項 東澳人工魚礁禁漁區 N24 30.300',E121 51.200 ...
主管機關為資源管理及漁業結構調整,得以公告規定左列事項: 一、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 ... 六、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九款規定公告事項之一。
違反前項第四款至第九款規定之一者,應由該公告機關處分。 ... 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為之漁具、漁法之限制或禁止公告事項者,處六月以下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