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漁港:指主要供漁船使用之港。 二、漁港區域:指依第五條所劃定漁港範圍內之水域及漁港建設、開發與漁港設施所需之陸上地區。 三、漁港計畫:指主管機關對漁港區域,依漁業活動及各使用目的所需之建設及土地使用規劃配置。 四、漁港設施:指在漁港區域內之下列設施: (一)基本設施:指供漁船出入、停泊及 ...
【法規名稱】 相關題庫 〉〉 漁港法 【修正日期】民國95年1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95年1月27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059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9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總統(87)華總(一 ...
漁港法 【制定 /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1 月 6 日 【公布 / 施行日期】民國 95 年 1 月 27 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 81 )華總(一)義字第 ...
本法第2條第2項所稱「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係指未經登記之不動產 ... 肆、國有公用財產之管理法規 及相關函示 一、國有公用財產之管理使用原則 國有公用財產,除其他法令有規定外,依國有財產法第11條、第28條、第32條及第40條規定,應 ...
民國92年 【解釋字號】 釋字第555號【解釋日期】92/01/10。理由書及附件 【解釋文】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三條規定之適用範圍,其中關於公務人員涵義之界定,涉及我國法制上對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使用不同名稱之解釋問題。
度量衡法 施行細則 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 第 53 條 (刪除) 第 54 條 人民團體經核准立案後,其章程、選任職員簡歷冊或負責人名冊如有異動,應於三十日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查封人員及保管 人應於前項筆錄簽名,如有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之人員到場者,亦應簽名。 第 77-1 條 執行法官或書記官,為調查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或其他權利關係,得依下列方式行之 ...
海洋事務科 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101.1.17)-詳全文... 海洋產業科 修正「高雄市鼓山漁港遊艇遊憩專用區域遊艇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107年2月9日起生效。(107.2.12)-詳全文... 西子灣附近海域從事遊憩活動之範圍、種類、時間及行為限制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漁港:指主要供漁船使用之港。 二、漁港區域:指依第 ... 計畫編列預算建設之。但供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者,由各該機關編列預算建設。
第1條, 本細則依漁港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本法第三條 第四款第一目至第三目所稱漁港基本設施、公共設施及一般設施,其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