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增進 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所稱主管 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本法 用語定義如下:. 一、營繕工程:係指土木、建築工程及其相關業務。 二、營造業:係指 經 ...
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置工 地主任。 前項一定金額及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內政部106.9.11台內營字第1060812785號令訂定 有關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得兼任之其他業務或職務,除本部前已認可之得兼任業務或職務外,由各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指派執行受政府機關委託之有關營造業其他業務、職務 ...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 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 ...
七、處理下列之一事項概述:(1)施工技術指導及施工安全(2)解決施工技術問題(3)依工地主任之通報,處理工地緊急異常狀況(營造業法第3條第9款、第35條第3及4款). 八、施工中發現顯有立即危險之虞,應即時為必要之措施之情形(營造業法第38條). 九、向營造業負責人報告事項之記載(營造業法第37條). 十、其他契約約定專任工程 ...
專任工程人員正名為主任技師 技師受警告3次即停業 5年為限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暨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施義芳 理事長 營造業法第3條「專任工程人員」名稱,長久來嚴重矮化土木技師之專業地位;另與技師懲戒息息相關的營造業法第61條 ...
· 2013年5月30 日 · 台灣台北市 · 【工程法律】專任工程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問題 ... 專任工程人員以執行,且初驗時B先生不具專任工程人員之資格,擬依作業單位之意見,依營造業法第61條第2項規定對專任工程人員處以『警告1 次』之處分 ...
營造業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所有條文 編 章 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 本法施行細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73 條 本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
內政部106.9.11台內營字第1060812785號令訂定 有關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 但書規定,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得兼任之其他業務或職務,除本部前已認可之得兼任 業務或職務外,由各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指派執行受政府機關委託之有關營造業其他 業務、職務(包含審查、檢查、抽查、調查、施工查核、評選、勘驗、評估),營造業專任 ...
前項期間如有繼續施工工程,其專任工程人員之工作,應委由符合營造業原登記等級 、類別且未設立事務所或未受聘於技術顧問機構或營造業之建築師或技師擔任。 前項 之技師,應於加入公會後,始得為之。 第四十一條(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之在場 說明義務) 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