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者,對於健康管理、作業環境監測、妊娠與分娩後 女性勞工及未滿十八歲勞工保護與入槽安全等事項,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勞工 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 性工作認定標準、缺氧症預防規則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所定之局限空間作業等 相關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於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發布施行,迄今 曾辦理多次修正。本次係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授權訂定之管制性化學 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已將特定化學物質之甲類及乙類物質納入管制性化學 品,並規範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 ...
雇主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者,對於健康管理、作業環境監測、妊娠與分娩後 女性勞工及未滿十八歲勞工保護與入槽安全等事項,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勞工 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 性工作認定標準、缺氧症預防規則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所定之局限空間作業等 相關 ...
2011年11月22日 ... 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物質如下:. 一、甲類物質:係指附表一第一款規定之物質。 二、 乙類物質:係指附表一第二款規定之物質。 三、丙類物質:係指下列規定之物質。 (一) 丙類第一種物質:係指附表一第三款第一目規定之物質。 (二)丙類第二種物質:係指 附表一第三款第二目規定之物質。 (三)丙類第三種物質:係指附表一 ...
名稱: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105 年01 月30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勞動部>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總則. 第1 條. 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物質如下:. 一、甲類物質:指附表一 第一款規定之物質。 二、乙類物質:指附表一第二款規定之物質。 三、丙類物質:指 ...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物質如下: 一、甲類物質:指附表一第一款規定之物質。 二、乙類物質:指附表一第二款規定之物質。
2011年11月22日 - 為防止特定化學物質引起職業災害,雇主應致力確認所使用物質之毒性,尋求替代物之使用、建立適當作業方法、改善有關設施與作業環境並採取 ...
二、 有關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之安全衛生法規,雇主除應依本標準相關規定辦理外,尚包括應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定期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依「妊娠與分娩後 ...
特定化學物質分類. (1)甲類物質: 致癌物質. (2)乙類物質: 致癌或疑似致癌物質. (3)丙類物質: 1.丙類第一種物質: 具腐蝕性、易漏洩之氣態或液態高毒性致. 易漏洩之氣態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內政部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台內勞字第六五九三 六號令發佈 內政部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台內勞字第六五九三 六號令發布施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十日台七十七勞安三字第一七一一二號令第一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