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 ... 從寵物店小動物販售現況 看現行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的缺失. 低生育、飼養寵物成 主流. 寵物兔近年來成為新興飼養潮流,農委會卻依然將其列為經濟類動物。日前 行政院公佈台灣新生兒的生育率跌破一,台灣已經成為全世界最不喜歡生養小孩的 國家之一,但伴隨低生育率而來的就是民眾寵物飼養率的大幅提高。
前項第五款許可證之有效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期滿仍繼續從事原登記營業項目者,應於期滿三個月前申請換發新證。 第 七 條 寵物業許可證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除營業場所地點變更須重新申請外,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申報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因國人飼養貓隻日益增加,有必要增列貓為. 特定寵物種類; 又基於動物福利考量,經營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 業者(以下簡稱特寵業)應具備 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資格、繁殖作. 業、寵物源頭及流向管理均有強化必要;另明定 廢止許可之條件,以落. 實管理,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計十七條,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為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授權事項用語,並避免與本法第三條第五款 所稱「寵物」混淆,爰將現行條文所稱「寵物」修正為「 特定寵物」。 二、近年來調查數據 顯示,國人飼養之家貓數逐年增加,為強化對於經營貓隻寵物業之管理,爰修正將 適用本辦法之特定寵物增列貓。 第三條. 經營特定寵物繁殖之業者(以下簡稱繁殖業) , ...
法規名稱:,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1060043614A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7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農業 / 畜牧獸醫 ...
臺北市特定寵物業業者手冊. 壹、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辦相關. 一.何時應申辦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一)法規說明: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經營.
本辦法所稱寵物業,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繁殖、. 買賣或寄養之業者。 前項 寵物業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場所,應置具有. 下列資格之一之專任人員一人 ...
2017年10月16日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適用本辦法之特定寵物種類為犬、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農牧字第1060043614A號 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附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主任委員 林聰賢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9日 農牧字第0970041624號 修正「寵物業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附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主任委員 陳武雄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