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成立個人工作室與設立公司差別Q & A | 服務客戶 盡善盡美 成立個人工作室與設立公司差別 個人工作室與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在經營上及稅務上會產生的差別在哪裡呢?可看設立 ...
主題 自動補報及補繳所漏稅款須屬未經檢舉或查獲始免除受罰 發布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主動發現漏稅事實,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免除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的處罰。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其列管期間之地價稅孰負擔? 台南縣稅務局表示: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或建物,於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依財政部89/05/09台財稅第0890453056號函規定,應由繼承人履行納稅義務。
獨資商號以負責人名義購買不動產其稅額准予退還之條件 營業人詢問:最近向建設公司購買一間登記在其名下房屋,準備供其獨資商號營業使用,不知其進項稅額可否依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申請退還?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139 司法院公報 第53 卷 第8 期 2011 年8 月 (四)債務人應領之薪資、津貼或其他性質類似之收入,除酌留債務人及其 他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外,得為強制執行。 六八、關於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部分:
雖合夥在實體法上並非權利義務主體(不具權利能力),惟實務上最高法院66年11月15日第九次民事庭決議已肯定合夥本身有當事人能力,可以合夥名義起訴;否則,若屬獨資商號,即應以商號業主為當事人(參照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2號判例)。本案被告欄嗣既更正為「台北市私立北○幼稚園」,似可將之定位為係合夥之性質,據以 ...
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合夥係指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現實中,合夥乃獨資與公司外,常見的營利組織,但是合夥與獨資非法人組織,故其 無獨立之法人人格,而公司具有法人人格,有權利能力,此外,公司為營利法人,必以 營利為目的,合夥則無限制,得以宗教、慈善、學術及其他各種事業為目的。
高雄市路竹區陳小姐詢問: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若負責人死亡,是否要辦理決、清算申報,其存貨及固定資產應如何處理?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因原負責人已將獨資事業之全部資產移轉予新負責人,應依所得 ...
如何調查債務人的財產? 我不知債務人有何財產,如何查得債務人的財產? 答:可拿執行名義向國稅局繳費後申請債務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再依清單上之財產資料,向管轄的執行法院聲請應執行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