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 - 票券商業務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登記、訓練及其他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以規則定之。 本法施行前已擔任票券商業務人員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辦理登記,始得繼續執行職務;屆期未辦理登記者,不得繼續執行職務。 已依前項規定登記繼續執行職務之票券商業務人員,應自本法 ...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修正發布前已持有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股份比例逾百分之五者,不受前項之限制,亦不得再增加持股比例。但為公益目的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5 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有價證券之保管。 二、有價證券買賣交割或設質交付之帳簿劃撥。 三、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事務之電腦處理。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104.02.04 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71 號令修正). 第一 章總則. 第1 條為加強票券商之監督及管理,配合國家金融政策,促進貨幣市.
三)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短期債務 憑證。 二、票券金融業務:指短期票券之簽證、承銷、經紀或自營業務。 三、票券金融 ...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 第2 條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第26 條短期票券得以債票或登記形式發行;除國庫券外,以債票形式發行者,應送集中保管機構保管,以登記形式發行 ...
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 ..... 第41 條, 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票券 ...
第一章總則第1 條本準則依票券金融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票券金融公司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 ...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項準則部分條文修. 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條票券金融公司年報之記. 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 部刊入,並 ...
票券金融公司之負責人不得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 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 罪或違反公司法、稅捐稽徵法或其他工商管理法,經宣告有期徒刑確定,執行完畢、 ...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金融業 ..... 公司債辦理情形應記載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並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