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管理法相關法令彙編》. 2012 年9 月增修訂二版-增修訂補充資料. 三十一、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 行政院金管會98.12.31 金管銀票字第09840009584 號令. 一、本計算方法依據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票券金融公司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依本計算方法規定,本 ...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合格資本,依下列業別及方式分別計算之: 一、銀行業、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依各業別資本適足之相 關規定計算之合格自有資本淨額、自有 ...
本次修正係配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因應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之修正,爰修正本 ...
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090.11.23) 6. 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審查要點 (088.11.02) 7. 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轉投資審核要點 (089.02.19 ...
第3 條第一類資本之範圍為普通股、永續非累積特別股、預收股本、資本公積、 法定 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累積盈虧(應扣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 ...
第4 條第二類資本之範圍為永續累積特別股、不動產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時, 以 公允價值或重估價值作為認定成本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 ...
二、修正依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 三、「票券金融公司資本 適足性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暨「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 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 ...
一、銀行業: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計算之 風險性資產 總額與其法定最低資本適足率相乘後之數額。 二、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及保險 ...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二 項及第三項。 三、「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