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 - 造林區位. 森林法第21條第1款至第3款所列之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水源地帶、水庫集水區、火災跡地等林業用地。 原住民保留地使用編定為林業用地之土地。 非都市計畫區之農牧用地。 其他必要實施造林地區。
了。可見政策實施與貫徹只靠中央發一砲即算 完竣,其實獎勵造林之成果幾乎發生在基層。吾人深知成功的政策推行,需要有週全規 劃,貫徹決心及充裕經費作後盾,三者缺一,必註定失敗,以歷來推行之補助,獎勵前後標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管理國有林事業區出租之造林地(以下簡稱造林地),特訂定本要點。 二、造林地由本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主管機關,林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林管處)為執行機關。督導租地造林人,依造林計畫限期完成造林。 三、租地造林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林務局得終止租約,並將其地上物收 ...
【摘要】台灣曾於1951-1975 年間陸續將部分國有林放租給私人或農民使用,合計有82,803 ha,. 惟此一政策,數十年來因承租人的造林意願低落而有危害水土保持之疑慮,遂有要求林務局應收回. 國有租地造林地之方案。本研究之目的旨在探討承租人對林務局2004 所推行之國有租地造林收回. 計畫之意願與其影響因素。應用權利所有人 ...
一、造林 事業沿革與方針 台灣造林事業,在日人入據初期(1900年代)即已開始建造樟樹林,長期供應製樟腦原料,繼則推行保安林與經濟林之營造,民間造林隨亦興起,逐漸成為造林事業主流。光復前之四十三年間 ...
至於宜林地則應編為森林用地,由林務主管機關統一管理或監督,以確保國有森林用地的所有權。 混農林業 ... 為確保國有森林用地的所有權,宜林地應編為森林用地,由林務主管機關統一管理或監督。
檔案名稱 格式 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新植完成通知書 odt 檔案大小:21KB 下載次數:271 獎勵輔導造林計畫-民眾申請書 odt 檔案大小:23KB 下載次數:342 獎勵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數基準表 ods 檔案大小:5KB 下載次數:400
政府為運用民間力量,協助推行林地綠化運動,於民國四十年開始辦理國有林地之放租造林,依其歷史沿革、造林樹種及林地地種等特性,可分為一般租地造林、濫墾地清理、竹林清理保育、營造竹林保育及營造保安林等,現有租地造林地賡續辦理續租 ...
如林主對於造林樹種之選擇、. 租地造林承租人對國有租地造林收回計畫之配. 合等,均會受到林業經營環境的限制。抑或為. 實現主觀的願望或目的等影響下,經由內在 ...
租地造林變更增加樹種 申請書 pdf 檔案大小:90KB 下載次數:243 出租造林地換約委託書 pdf 檔案大小:93KB 下載次數:267 遲延辦理續租理由書 pdf 檔案大小:96KB 下載次數: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