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106 年12 月27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54651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人民居住權,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發展. 租賃住宅服務業,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 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 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 條. 本條例用詞, ...
Q1、何謂租賃住宅服務業?又租賃住宅管理業務範圍為何? 擬答:. 一、本條例所稱 租賃住宅服務業,係指「租賃住宅代管業(簡. 稱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簡稱包租 業)」。代管. 業係指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公司. (經營代管業務之 公司);包租業係指承租租賃住宅並轉. 租,及經營該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公司(經營 ...
2017年12月28日 - 行政院會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 106-04-13.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台灣長期以來因租賃市場缺乏權利義務的明確規範,確實有發展不健全的問題,希望透過立法進一步突破,並將該法案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 ...
法規名稱:,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公布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5465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46條,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內政 / 民政 ...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者,自施行之日起,得繼續營業二年;二年屆滿後未依第十九條規定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者,不得繼續營業。 違反前項規定繼續營業者,依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罰。 本條例施行前已訂定之租賃契約或委託管理租賃住宅契約,其租賃或委託管理期間持續至本條例施行之日以後者,不適用本條例 ...
向專業化經營管理,希冀藉由引入租賃住宅之「代管」及「包租」專業服務制度. ,建立從業人員專業證照制度,落實企業經營者業務責任,以協助處理龐雜之租. 賃住宅相關管理事務,提升租賃服務當事人之信賴度,有效協助租賃雙方釐清權. 利義務關係及解決租賃住宅糾紛,確保租賃雙方權益。 綜上,為使我國未來的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更 ...
該草案要點如下:一、條例名稱修正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 ... 六、六類重要文件應由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簽章、其營業處所及網站應揭示合法執業證明文件資訊與代管費用收取標準、定期報送租賃住宅相關資訊及配合主管機關業務檢查等規範。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4日電)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於今年6月27日上路施行,提供租賃雙方6大權益保障,包括租稅優惠、專業諮詢、包租代管等 ...
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總說明. 居住條件為我國幸福指數評量領域之一,依據 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我國(二. 零一四年)國民幸福指數統計顯示,我國「居住條件」 居於中段,二零一三年房. 租所得比為百分之十三點五,維持近十年的穩定。另受國人 以購買「房」屋方式. 滿足居住需求之習慣影響,二零一三年房價所得比為八點四倍, 較二零 ...
2017年11月28日 ... 記者段楚禎報導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租賃 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面向的變革,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重要的里程碑,經總統公布後, 將於6個月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