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什麼是租賃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答:(一)租賃所得-- 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 , 財產出典典價經運用之所得均為. 租賃所得。(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 項第5 類). (二)租賃所得扣繳規定如下:. 1. 出租人為境內居住的個人,承租人. 於給付時按10 ﹪扣取稅款。 2. 出租人為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承租. 人於給付時按20 ﹪扣取稅款。 3.
房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記得要把全年的租金收入,減掉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當作所得額,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但土地出租的收入,僅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扣除43%的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 ...
租賃所得稅相關問題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應如何申報及節稅的幾個問題,說明彙整如下: 一、租賃所得計算方式 租賃所得應就租金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申報。至於減除之必要費用,可採以下方式計算,並擇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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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二萬. 依租賃合約內容是否扣繳或選擇可扣繳/無扣繳. 二代健保扣繳2%. 1. 租金>二萬. (法人)無需扣繳1.91%. 2.租金>二萬. (法人)無需扣繳1.91%%. 3.租金 ≧二萬. 需辦理扣繳30,000*1.91%= ... 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及申報之罰則. 國稅局 =>所得稅法第88條(應辦扣繳之所得)(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依所得稅法第114條】。
租賃所得—凡以財產出租而收到的租金,財產出典典價經運用的所得為租賃所得。(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 租賃所得扣繳規定如下: 一、出租人為境內居住的個人,承租人於給付時按百分之十扣取稅款。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租賃合約之雙方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納稅義務,承租人應以包括扣繳稅額及其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在內的給付總額,做為所得計算基礎,辦理扣繳及申報。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租金扣繳率是按租金給付額的10%。
申報條件認定. 問1:租賃契約是不是一定要公證,才能報稅? 答:不是。但契約上一定 要有房東與房客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租金金額。 問2:租金一直是以 現金給付,並無房東簽收單,房客可以報稅嗎? 答:關於房租付款證明部分,除了 房東或房東配偶簽收的收據外,房客只要能提出足以證明匯入房東帳戶的存簿影本, 或是 ...
答:律師表示在房屋租賃契約書中不可明載不可報稅條文。律師表示收入報稅本就是 國民應盡之義務,租金報稅則是房客應有之權利,不可在房屋契約書上用『不得報稅』 等文字,來限制房東、房客行使權利及義務。但契約中可註明所產生之稅金,由房東或 房客負擔,若契約明定由何方負擔,則照契約內容行使之。(請參見第六章房客篇問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