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全民健保補充保險費,如何計算租金給付總額 及扣繳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即承租 人),於給付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之租金時,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 繳率10%扣取稅款,如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免予扣繳。 該局指出,出租人 ...
4.租金<二萬. 依租賃合約內容是否扣繳或選擇可扣繳/無扣繳. 二代健保扣繳2%. 1. 租金>二萬. (法人)無需扣繳1.91%. 2.租金>二萬. (法人)無需扣繳1.91%%. 3.租金 ≧二萬. 需辦理扣繳30,000*1.91%= ... 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及申報之罰則. 國稅局 =>所得稅法第88條(應辦扣繳之所得)(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依所得稅法第114條】。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租賃合約之雙方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納稅義務,承租人應以包括扣繳稅額及其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在內的給付總額,做為所得計算基礎,辦理扣繳及申報。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租金扣繳率是按租金給付額的10%。
答:律師表示在房屋租賃契約書中不可明載不可報稅條文。律師表示收入報稅本就是 國民應盡之義務,租金報稅則是房客應有之權利,不可在房屋契約書上用『不得報稅』 等文字,來限制房東、房客行使權利及義務。但契約中可註明所產生之稅金,由房東或 房客負擔,若契約明定由何方負擔,則照契約內容行使之。(請參見第六章房客篇問8 ...
2017年10月26日 - 租約中第19條載明:「本租金所得稅由乙方(即房客)負責自甲方(即房東)所得租金中,代為向稅捐稽徵機關繳納」等語。因此,林姓房客每月支付租金時,應先自租金中預扣10%租賃所得稅後,再將剩餘90%部分支付給房東。 詎料,因「○○飲食店」營運狀況不佳,林姓房客資金週轉不靈,除按月支付扣除稅款後之租金( ...
[高雄市國稅局] 承租人給付租金扣繳後,請依規定時限開具扣繳憑單,向轄區稽徵 機關辦理申報,並將扣繳憑單填發出租人.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出租人 反映,聲稱其房屋出租予承租人經營小吃店,每月所收取之租金已由承租人扣繳稅款 ,惟承租人行?不明,迄未取具承租人所填發扣繳憑單,今欲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 ...
扣繳單位給付租金予房東,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填發扣(免)繳憑單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機關、團體、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向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房東承租房屋,扣繳義務人應在每次給付租金時扣取10﹪稅款,於次月10日前向公庫繳納扣繳 ...
租金兩萬以上就應該要扣繳10% 也就是每個月你只要給房東18,000 然後2,000 ... 這樣房東每月就只會拿到20000-2000-400=17600 qtairo 2013-07-05 17:25 #8 文章編號: 44801719 個人積分: 134
國稅局表示,房屋出租房東取得之租金,屬租賃所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或費用(或依財政部訂頒費用標準43%) ... 正確的是,應由「診所」每月支付給「您」的房租中先預扣10%的稅金,診所再將預扣之稅款,在每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