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予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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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業法
www.6law.idv.tw2017年2月24日 ... 七、取贖:指清償債務,取回質當物之行為。 八、質當物:指持當人提供當舖業擔保 借款之動產。 九、流當物:指滿當期日屆滿五日後,仍未取贖或順延質當之質當物。 十 、當票:指當舖業於收當質當物後,開立予持當人收執,作為取贖之憑證。 十一、質當 金額:指當舖業就質當物估價後,貸與持當人之金額。 十二、滿當期日: ...
有關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登記、繳稅及開立發票說明 - 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 Belldelin CPA Firm
www.mypartnercpa.com新聞中心 活動中心 服務 的客戶 我們的服務 新創企業育成及募資 外國公司(人)註冊公司 香港/澳門公司(人)註冊公司 ... 醫師公會開業會員經營之「犬美容」、「犬旅社」等業務,非屬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所稱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之 ...
97年版營業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法令彙編
books.google.co.jp前開證明單原則上由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統一印製,發售與旅行業者使用,高雄市、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臺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亦可依規定格式自行 ... 上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統一印製,發售給航空公司使用,各航空公司亦可依規定格式自行印製,惟應於申報營業稅當月 15 日前彙整總分支機構當期使用張數 ...
壹、獨資、合夥或公司
www.angle.com.tw獨資事業的名稱,可以其負責人姓名或其他名稱取名,但既然不. 是公司組織,就不可以取做「○○公司」。獨資事業的名稱,只要不. 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且在同一縣. 市之內,若與他人經營同類業務,不使用與他人已登記之商號名稱與. 相同或類似的名稱均可。常見之獨資事業名稱,例如「○○建材行」、.
學園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將商號存貨及固定資產頂 ...
www.ntbsa.gov.tw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將商號存貨及固定資產頂讓予新負責人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 屏東市王先生問,本人經營之獨資商號因故欲轉讓予B君經營,該商號所餘存之貨物及固定資產亦一併轉讓予B君,要不要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 ...
學園版-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其存貨移轉與新負責人 ...
www.ntbca.gov.tw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其存貨移轉與新負責人視為銷售,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貨物。因此使用統一發票之獨資商號因轉讓或變更負責人時,原 ...
【公司組織】和【行號商號】有什麼差別? @ 這是我ARFA 的部落格-旭曜 ...
blog.xuite.net1、負債清償責任:【行號與合夥商號】所負責任是無限的,而且一般規模較小,業務 拓展較受到阻礙。【公司組織】分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所負責任有限(以出資 額為限)、多人集資;規模容易較大;便於拓展業務。 2、..資本額:【行號】不設限,25萬 元以下者設立時不必驗資手續。以上需銀行存款證明。 【公司組織】於98年5月4日已 取消 ...
一1典當業轉讓未到期質押放款物予新商號無需開立發票 - 財政部- 函釋
www.ttc.gov.tw稅目, 營業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一O六年版. 法規章節, 第5章稽徵. 法條, 第32條(開立 統一發票與免用統一發票).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一1典當業轉讓未到期 質押放款物予新商號無需開立發票.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1) 當舖原負責人對於轉讓時之質押放款未到期之應收未收利息,既據稱一併轉讓給新 商號 ...
免用發票營業人以虛設行號發票交買受人作扣抵憑證應予處罰
www.ttc.gov.tw本案××材料行雖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但其銷貨與甲木業公司時,不自行開立銷售 憑證,竟串通上手乙塑膠商號,向虛設行號之丙公司及丁公司取得以購買人甲公司為 買受人之統一發票交予甲公司作為申報扣抵營業稅之進項憑證。該××行與乙塑膠 商號均有共同串通之犯意,已涉嫌觸犯上開幫助他人逃漏稅及從事業務登載不實並持 以 ...
典當業轉讓未到期質押放款物予新商號無需開立發票 - 財政部- 函釋
www.ttc.gov.tw稅目, 營業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九十年版. 法規章節, 第5章稽徵. 法條, 第32條(統一 發票之開立).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典當業轉讓未到期質押放款物予新商號 無需開立發票. 函釋內容(如文號,範例:09800554670), 當舖原負責人對於轉讓時之 質押放款未到期之應收未收利息,既據稱一併轉讓給新商號負責人,自應由新組織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