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指第四款以外之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 十、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指經營者以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路,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 十一、批發轉售服務:指經營者未租用電信事業之電路或頻寬,以批發方式承購或承租電信事業之 ...
主旨:綜合網路業者經營執照許可範圍提供之第二類電信服務應. 受第一類電信事業相關管理規則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95 年8月17日第99 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按電信法第2條第4款「電信服務:指利用電信設備所提. 供之通信服務。」同條第5款「電信事業:指經營電信服. 務供公眾使用之事業。」又查同法第11條「電信事業分 ...
1)審查階段:申請人(負責人或電信專業人員)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 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相關規定文件,並繳交審查費(12,000元/件)向 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申請許可,俟經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審查合格後,將核發「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函」(有效期間六個月)予該案申請人,申請人即 可 ...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辦. 申辦應備文件: 1、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4、專任電信工程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五、六、七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5、專任電信工程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專任電信工程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 7、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
中華民國 臺灣地區的電信事業原由交通部 電信總局獨占經營。為使電信產業更具競爭力、以及提升服務品質,交通部自1980年代後期開始推動「電信自由化」政策,逐步將電信事業開放予民營業者經營。
2014年9月1日 ... 最近研究了一下第二電信google一些資料但還是不太了解,依我目前的理解是,第一 類電信是有能力可以自行埋線的單位,第二類電信則只能向第一類電信承租 ... 多數 第一類電信事業同時都有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的執照,所以,會同時經營這些服務, 但有部分的第二類電信事業因無法支付第一類電信事業的執照取得 ...
1)審查階段:申請人(負責人或電信專業人員)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相關規定文件,並繳交審查費(12,000元/件)向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申請許可,俟經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審查合格後,將核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函」(有效期間六個月)及系統架構圖予該案申請 ...
第三條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經營者經營下列營業項目者,以繳費當年前一年度之營業額百分比計算其許可費,其經營兩項以上營業項目者,分別計算其許可費並 ... 第四條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項目,須另取得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以下簡稱許可執照)者,其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許可費依 ...
(十三)大陸地區人民直接、間接持股比例申報表,其應記載事項及格式詳附件十二(無陸資者免附)。 五、申請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者,應於取得許可函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變更登記,或商業登記,於完成網路系統建設後,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發給許可執照: (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申請書。 (二)本會核發之第二 ...
Q: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應如何申請?費用多少? A:第二類電信事業分為一般業務及特殊業務。 1.如係特殊業務申請案件送審,分為審查及審驗兩個階段。(1)審查階段:申請人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