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使用能源數量基準者,應自置或委託一名以上之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能管員),負責執行第四條之業務;契約用電容量超過十萬瓩者,應有二名以上技師或能管員,且其中一名人員應自置之。
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 置登記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依能源 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 ...
用電場所如委託廠商代營運或代操作,由委託者為能源用戶。 1-4 技師及能管員的 職責為何? 依「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第4 條 ...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之授權,經濟部於九十九年六月十八日發布施行能源 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俾憑 ...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使用能源數量基準者,應自置或委託一名 以上之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能管員),負責執行第四條之業務;契約用 ...
月11 日經能字第10504603690 號及10504603680 號令修正發布「能源用戶自置. 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及「技師或能源管理人員辦理能.
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 登記辦法. 第1 條本辦法依能源 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第2 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 ...
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 第1 條 本辦法依能源 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第2 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 ...
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 置登記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依能源 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