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自來水管承裝商技工語音服務系統,代表號請撥(02)89412654 (更名換證、遺失補證、損毀換證、領新證、個人資料).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主聯絡人:林煒峻03-5913293) 其他服務電話.
應備證件. 1.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籌設之資格及條件: (1)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及固定營業場所。 (2)技術員1名及技工3名,其資格如下: A.技術員1名﹝下列a-d任選1項,並具有服務本業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需開具有服務期間之經歷證明書)﹞: a.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 ...
本辦法所稱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下簡稱承裝商),指承攬裝. 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業. 務之公司或商號。 第三條. 承裝商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 一、申請書。 二、資本額證明文件。 三、技術員、技工受聘僱同意書、經歷證明文件及資格證.
設立登記時應先辦理籌設許可,並 應於核發許可之日起二個月內申請核發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書, 逾期撤銷籌設許可。 2.申請人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 申請登記。 3.自來水管承裝商分甲、乙等兩種。甲等 ...
九、自來水管承裝商補、換發證冊申請書...................……………………10. 十、技術 員工自行申請補、換發工作證申請書…..........………………...11十一、自來水管承裝 商營業許可有效期限展延申請書.………………12. 十二、自來水管承裝商廢止營業 許可申請書..........……………………..13. 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事項表 ...
經濟部 令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7日 經水字第10204607330號 修正「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附修正「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部長 張家祝 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2、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設立申請事項表5 份 3、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專業人員申請事項表5份 4、固定營業場證明文件 ... 二、技工:經自來水管承裝 技工考驗合格領有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 ...
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09431號總統令增訂水利法第九十三條之六條文,公布之. 13.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3751號總統令修正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二、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一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5971 號令 ...
第一條 為策進自來水事業之合理發展,加強其營運之有效管理,以供應充裕而合於衛生之用水,改善國民生活環境,促進工商業發達,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年12 月20 日修正公布前或當地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合法房屋者,應檢 ... 承 裝商應於取得籌設許可之日起6 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依本辦法第3 ... 自來水管承裝商. 變更營業. 許可申請書. 1 份. 2. 事項表暨人員明細表. 2 份. 其印鑑 欄內應蓋妥公司(商號)之新、舊印鑑. 3. 原領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