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目錄. 第一篇:一般規定及基本原則. 第二篇:關於智慧財產權有效性、範圍暨使用之標準. 1.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 2.商標. 3.地理標示. 4.工業設計. 5.專利. 6.積體電路之電路布局(拓樸圖). 7.未公開資料之保護. 8.契約授權中反競爭行為之防制. 第三篇:智慧財產權之執行. 1.一般義務. 2.民事與行政程序暨救濟.
2011年5月30日 - 智.慧.廣.流.傳. 國際專利規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李文賢專利師/所長. ○壹、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的前身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簡稱GATT),1994年會員國簽訂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之最終法案,其中包含「 ...
(1993年12月15日) 各成員方: 本著減少國際貿易中的扭曲及障礙的願望,考慮到有必要促進對智慧財產權有效和充分的保護,以及確保實施保護產權的措施及程式本身不致成為合法貿易的障礙; 認識到為此目的,有必要制定關於下列的新規則及規範: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英文: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中文文獻通常簡稱TRIPS或TRIPS協議。協定是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框架的組成部分。該協定明確了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私權。
第六十九條國際合作. 所有會員同意相互合作以消弭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之國際貿易 。為此,各會員應建立並通知其行體系內之連繫單位,就違法物品之貿易交換資料。各 會員尤應對冒商標及侵害著作權之物品之交易加強各國關當局之資訊交換及相互 合作。 第七十條現存標的之保護. 1. 本協定對於會員適用本協定前之行為不具約束力 。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英文: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中文文獻通常簡稱TRIPS或TRIPS協議。協定是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框架的組成部分。該協定明確了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私權。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中文 ·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Agreement on ...
Rights),其意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這是由美國和歐盟等多數. 開發 國家 ... 易障礙的國家都受到TRIPs 的強制約束,我國是WTO 會員國,專利修法也都 遵.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英文: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 TRIPS有關版權的諸多規定均來自於伯爾尼公約,而有關商標與專利的規定來自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