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代理業務範圍. 一、簽發客票或載貨證券,. 並得代收票款或運費。 二、簽訂租船 契約,並得代. 收租金。 三、攬載客貨。 四、辦理各項航政、商港手. 續。 五、照料船舶 、船員、旅客. 或貨物,並辦理船舶檢. 修事項。 六、協助處理貨物理賠及受. 託有關 法律或仲裁事. 項。 七、辦理船舶建造、買賣、. 租傭介紹、交船、接船. 及協助處理 各種海 ...
修正為目前第41條的「海運承攬運送業除船舶運送業兼營者外,不得光船承租船舶,運送其所承攬貨物。」這表示現在一般的承攬運送業已經開放經營論時或論程租船業務,只有船舶運送業兼營之承攬運送業,除可論時或論程租船之外,還可以光船租船。然該業定義「指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船舶運送業運送貨物而受報酬為營業 ...
法規名稱:,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9273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9 條,自 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交通 / 航政 ...
船務代理業經營業務如下: 一、簽發客票或載貨證券,並得代收票款或運費。 二、簽訂 租船契約,並得代收租金。 三、攬載客貨。 四、辦理各項航政、商港手續。 五、照料 船舶、船員、旅客或貨物,並辦理船舶檢修事項。 六、協助處理貨物理賠及受託有關 法律或仲裁事項。 七、辦理船舶建造、買賣、租傭、交船、接船及協助處理各種海事 案件。
外國籍船務代理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 許可籌設: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 三、所代理公司 一覽表。 四、在其本國登記經營船務代理業許可文件副本或影本。 五、在中華民國 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國籍、住所及其授權文件。 前項第四款及第五 款 ...
2017年2月23日 ... 外國籍船務代理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檢具備妥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 機關許可籌設: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計畫書。 三、所代理 公司一覽表。 四、在其本國政府登記經營船務代理業許可文件副本或影本。 五、在 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國籍、住所及其授權 ...
三、已成立公司增加船務代理業營業項目者,為公司章程修正草案;並檢附公司登記 證明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會議事錄或有限公司之股東同意書。 .... 本法及本 規則有關船務代理業及外國籍船務代理業分公司之籌設許可及廢止、許可證之核發、 換發及註銷、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與處罰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 委任 ...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doc ·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第四條、第 六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三章、第十八條、第二十 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勘誤表.pdf ...
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在【工商臉書】有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船務代理業76筆2頁中華黃頁,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95.8.18 船代業:調整引水船費率須合理合法 記者劉芬宏/台北報導 針對基隆港、台中港引水船費率調整案,由於兩港引水船業者提出的調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