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分為下列三類: 一、廣播電視節目業: (一)廣播節目製作業: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 (二)電視節目製作業: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 ...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 事業之管理,除依廣播電視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外,依本規則之規定。第 二 條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分為下列三類︰ 一、廣播電視節目業︰ (一) 廣播節目製作業︰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 ...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 事業之管理,除依 廣播電視法 及其 施行 細 則 規定外,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 2 條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分為下列三類: 一、廣播電視節目業 ...
錄影節目帶經審查核准者,應由送審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製作標籤黏 貼或印製於錄影節目帶側面及其封套上,影碟形式之錄影節目帶則應黏貼 或印製於封套上;其屬免送審之錄影節目帶者,仍應依規定標示,並於核 准字號欄內註明免送審類別 ...
本細則依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章 電台設立 . 第2 條, 電臺之設立,應檢具設立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向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新聞 局) 申請。 電臺設立申請書格式見附件一,電臺營運計畫應載明事項見附件二。 第3 條, 電臺經許可設立後,申請人應依核定之營運計畫,進行電臺設立事宜。 原核定之 ...
本細則依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章 電台設立 . 第2 條, 電台之設立,應檢具電台籌設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向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 新聞局) 申請許可籌設。 電台籌設申請書或其附件經新聞局審查認有應補正情形時, 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 電台籌設 ...
廣播電視法.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廿九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5301號令修正 公布第10、10-1、12、50-1 條條文;增訂第45-3 條文;刪除第10-2 條條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廣播、電視事業之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公眾視聽 權益,增進公共利益與福祉,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用辭釋義如下: 一、稱廣播者, 指以 ...
章節索引 >> 法規內 容 >>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新聞局( 65 )局懋播一字第 12954 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 68 )瑜廣一字第 13975 號令修正發布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十八日行政院臺六十七聞字第九三一八 號函 核定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德波字第一一七 七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十日行政院臺六十八聞字第九一 六號
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67年10月18日行政院臺六十七聞字第9318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67年10月23日行政院新聞局德波字第11707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68年9月10日行政院臺六十八聞字第9106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68年9月15日行政院新聞局(68)瑜廣一字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