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條本規則所稱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 定人以日或 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 業。 第3 條旅館業之主管機關: 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 縣(市) 為縣(市) 政府。 旅館業之輔導、 獎勵與監督管理等事項,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 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 ...
http://admin.taiwan.net.tw. 旅館業管理規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交通 部交路發字第091B0001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85054 號令修正發布第5、13、15、28、31、 34、35 條條文;並增訂第21-1、27-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日交通 ...
法規名稱:, 旅館業管理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 民國105年10月5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582003835號令修正發布第2 條、第4條、 第6條、第9條、第14條、第18條、第23條、第24條、第27 條、第27條之1;刪除第7條、 第34條、第36條;增訂第6條之1、第18條之1、第36條之1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交通 ...
本規則所稱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第 3 條 旅館業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交通部 令 中華民國97年6月19日 交路字第0970085040號 修正「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附修正「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部長 毛治國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二條之一
觀光旅館業經營之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 ,其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之規定。 第 三 條 非依本規則申請核准之旅館,不得使用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之名稱或專用標識 ...
本規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觀光旅館業經營之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其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之規定。 第二條之一. 觀光旅館業之籌設、變更、轉讓、檢查、輔導、獎勵、處罰與監督管理事項,除在直轄市之一般觀光旅館業,得由交通部委辦直轄市政府執行外, ...
2017年2月24日 - 觀光旅館業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核、籌設、變更、轉讓、檢查、輔導、獎勵、處罰與監督管理事項,除在直轄市之一般觀光旅館業,得由交通部委辦直轄市政府執行外,其餘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 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及觀光旅館業專用標識之發給事項,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 前二項委辦或委任 ...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0582000095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48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本規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觀光旅館業經營之 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其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觀光旅館建築及 設備標準之規定。 第二條之一. 觀光旅館業之籌設、變更、轉讓、檢查、輔導、獎勵、 處罰與監督管理事項,除在直轄市之一般觀光旅館業,得由交通部委辦直轄市政府 執行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