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 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 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 ...
全站查詢 :.....::: 現在位置:首頁 > 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 法規條文 ... 二、本要點名詞定義如下: (一)課後照顧服務班:指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為 ...
一、 目的:協助學童適應學校環境及家庭生活需要,提供學生課後照顧。 二、 依據: 北市教國字第1023290391 號函、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及課後學藝活動 實施要點。 三、 招生人數及方式:每班招生人數為15 至20 人,未達開班人數則以併 班方式處理。 四、 上課時間:105 年8 月30 日起至106 年1 月19 日止,共21 週【9/10 (六) ...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98466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施行 【章節索引】 第一章 總 則 11 第二章 設 立 許 可 8 第三章 行 政 管 理 及收費 18
一、本補充規定依據「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二、新北市立各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各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 簡稱本服務),除一年級上學期可延後一週開課外,餘均 ...
辦法)第三十二條訂定之。 二、新竹市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以下簡. 稱課後照顧班),不得更動學校原訂作息時間、教學計畫或有進行超前. 進度之教學行為。 規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並兼. 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體能活動及生活照顧。 學校得配合社會發展或學生需求 ...
(二) 課後留園服務採自願參加方式辦理,不得強迫。 (三) 公立幼兒園全園參與人數達 十人即得開班;參與人數未達十人,且幼兒家庭確有. 需求者,應酌降收費開班。非 營利幼兒園得視需求開班。 (四)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於上班時間以外提供服務 者,始得領取課後留園相關費. 用。 (五) 課後留園服務人員資格,準用兒童課後照顧 服務班 ...
小朋友是今年小一新生,這兩天收到學校的通知單,上面註明了'課後照顧班'的說明與費用,說明:以完成回家功課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教學.(不包括社團活動)費用:若安親時間到六點半,一學期$23,350左右同事都說...
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學藝活動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 鐘點費及行政費: 1.上班期間:教師鐘點費每節新臺幣(以下同)260元乘以每學期上課節數除以 0.7(鐘點費所占比例) 除以班級學生數。 2.下班期間及寒暑假: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每節400 元乘以每學期節 ...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小104 學年度第2 學期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中年級). 一、 依據:北市教國字第09735978100 號函頒定「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 藝活動實. 施要點」辦理。 二、 目的:考量本校環境及學生家庭需求,使學生課後時間 能獲得妥善照顧。 三、 辦理時間及班別:. (一)中年級辦理時間:A 班:每週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