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警察機關武器彈藥調配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之。 二、本要點武器彈藥包括輕機槍、重機槍、衝鋒槍、卡柄槍、步槍、各式 手槍、瓦斯槍暨其他武器及彈藥。 三、管理: (一)管理原則 1.警察人員配用槍枝一律集中保管 ...
一、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人民得購置使用魚槍,每人以一枝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購置使用: 1.未滿二十歲者。2.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經確定者。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保安 法規命令 自衛槍枝查驗費支用辦法 保安 法規命令 自衛槍枝徵借辦法 保安 行政規則 ... 警察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人事 法規命令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人事 法規命令 駐衛警察人員退職補償 ...
第2 條各級警察機關之武器彈藥(以下簡稱警用武器彈藥),由中央編列預算, 統籌 辦理 ... 警用武器彈藥應由各級警察機關分別編入財產目錄及編製武器卡集中管理。
內政部 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台內警字第10408717273號 修正「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為「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六條條文。
(C)各級警察機關應每半年將警用武器彈藥使用狀況列表,報請警政署備查 (D)各級 .... (D)警用武器彈藥應由各級警察機關分別編入財產目錄及編製武器卡集中管理.
2017年2月24日 ... 警用武器彈藥應由各級警察機關分別編入財產目錄及編製武器卡集中管理。武器卡應 記載武器號碼、使用人姓名、職別、射擊彈數、整修情形。
中華民國 94年11月30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094010158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條文之附表「警用武器彈藥配賦基準」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 1040871727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第2條、第6 ...
警用武器彈藥應由各級警察機關分別編入財產目錄及編製武器卡集中管理 。武器卡應記載武器號碼、使用人姓名、職別、射擊彈數、整修情形。 各級警察機關發給所屬警察人員槍枝時,應併同發給警槍執照,由使用人隨槍攜帶。警槍執照應記載機關名稱 ...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40871727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條、第6條條文(原名稱: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