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 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因應農業國際化及自由化,促進農地合理利用,調整農業產業 結構,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特制定本條例;本 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2條(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 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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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本細則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十款所稱依法供該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使用之農業用地,其法律依據及範圍如下: 一、本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之耕地。 二、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所編定之林業用地、養殖用地、 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供 ...
為落實執行本條例,除各授權訂定之子法應配合檢討修正或增訂外,針對本條例部分條文內容有另予闡述或作補充規定之必要者,則於其細則內予以考量。本次「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業於94年6月10日修正發布實施,檢討過程中因涉及原第二條第二項有關賦稅優惠規定僅及於「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編定為非農業用地,在依法應 ...
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094001026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11條、第15條、第16條;增訂第14條之1;刪除第3條、第6 條、第7條、第10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農業 / 農業發展 ...
不涉修法,但如今農委會又提修法。農委會官員強調,《農業發展條例》18條之1修正 草案,限制農民才能買農舍,並未脫離母法精神,且呼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做一致性規範。(中國時報) 長照、社會宅政策 朱籲公開 ...
我國現行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用地」(含耕地)可以依. 該條例第37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 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但對於土地原為農業用地卻因都市計畫變更為. 非農業用地,而又受限於都市計畫說明書之規定無法按變更後之土地使用分. 區或公共設施使用,對此農業發展條例施行 ...
A: 新修正的農業發展條例,對於農地農舍的移轉登記,設有下列的限制規定: (一)最高面積之限制 私人取得農地之面積,合計不得超過二十公頃。但因繼承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私人取得之農地面積合計超過二十公頃者,其超過部分之轉讓 ...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之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家庭農場 之農業用地,其由能自耕之繼承人繼承或承受,而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免徵遺產稅 或贈與稅。七十三年九月七日修正發布之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後段關於「家庭 農場之農業用地,不包括於繼承或贈與時已依法編定為非農業使用者在內」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