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府預算、政府會計、政府統計及普查、資訊管理、主計法規等重要資訊,包括中央政府總預算,國家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及失業率等經社指標,全國性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戶口及住宅等普查最新資訊。
(3)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主要統計結果 註:1.農林漁牧業普查總數係指符合普查對象標準,包含擁有農林漁牧業資源或從事農漁業生產、提供農事及畜牧服務者;若同時經營2 種以上業別,則分別列計各業別,致各業別合計數大於農林漁牧業普查總數。
民國105年4月1日至5月31 日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地址: 縣 (市) 鄰 段巷 號弄 樓室 鄉(鎮 市區) 村 ... *若作物名稱、連續編號、計量單位、農業 設施栽培種類、使用化學肥料或合成農藥有一項不同時,請分筆填寫 ...
《農業發法條例》第3條定義 ,農民是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 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對於農、林、漁、牧業生產人,係指從事作物栽培、動物飼育、林木種植與伐採、水產養殖及漁撈之人員。全國有54萬人 ...
二、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範圍為何?何謂「企業單位」?何謂「場所單位」? 【擬答】: ... 農牧業:包括農藝及園藝業、畜牧業、農事及畜牧服務業 ,其對象分為農牧戶、農牧 場、農事及畜牧服務單位。 農牧戶:指一般家庭從事農作物之栽培,家畜 ...
認定。 (二)範例. 1.河川地、林地種植農作物,應視為可耕作地。 2.地目是田、旱地,但 已變更做其他用途,將來也不再可能恢復耕種,則不視. 為可耕作地。如:改成水泥 鋪面做為房舍、畜禽舍、魚池、造景、停車場等。 三、普查名冊判定工作要領. (一)普查 對象之確認. 1.確認名冊所列對象是否符合農林漁牧業普查對象標準。各業別之判定 ...
林漁牧業普查所認定之基準。 前項所稱農林漁牧業經營規模,如係共同生活且為同一 戶籍者,得合併計 算。 十三、(刪除) 十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審查小組, 對於書面審查合格之申請案, 應配合稅捐單位稽徵作業,排定日期前往實地會勘認定 ,並依下列事項辦 理: (一)所申請之土地如係整筆土地全部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
林漁牧業普查所認定之基準。 前項所稱農林漁牧業經營規模,如係共同生活且為同一 戶籍者,得合併計 算。 十三、(刪除) 十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審查小組, 對於書面審查合格之申請案, 應配合稅捐單位稽徵作業,排定日期前往實地會勘認定 ,並依下列事項辦 理: (一)所申請之土地如係整筆土地全部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
十二、申請與 農業經營 不可分離之土地,申請人之農林漁牧業經營規模須符合農 林 漁牧業普查所認定之基準。 前項所稱農林漁牧業經營規模,如係共同生活且為同一 戶籍者,得合併計 算。 十三、(刪除) 十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審查小組, 對於書面審查合格之申請案, 應配合稅捐單位稽徵作業,排定日期前往實地會勘認定 ,並 ...
林漁牧業普查所認定之基準。 前項所稱農林漁牧業經營規模,如係共同生活且為同一 戶籍者,得合併計 算。 十三、(刪除) 十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審查小組, 對於書面審查合格之申請案, 應配合稅捐單位稽徵作業,排定日期前往實地會勘認定 ,並依下列事項辦 理: (一)所申請之土地如係整筆土地全部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