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094001026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11條、第15條、第16條;增訂第14條之1;刪除第3條、第6 條、第7條、第10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農業 / 農業發展 ...
耕地分割執行要點 《第 9 點》.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92年3月31日台內地字第0920005340號函. 【要旨】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4款辦理共有耕地分割後,部分共有人仍維持共有者,不得再依該條項第4款申請分割. 【內容】一、准法務部92年3月18日法律字第0920003696號函以:「按民法第823條第1項本文規定:『各共有人,得 ...
【內容】一、案經函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6月6日農企字第0920132021號函以:「查92年2月7日修正之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原係該法施行細則第10條所規定,惟考量限制『耕地分割 ...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應審認分割後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始得辦理。 類別:法令公告; 日期:104-04-24; 點閱率:260.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應審認分割後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始得辦理。 ☆相關連結:內政部地政司 ...
查內政部92年5月26日台內地字第0920008075號函,係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5月16日農企字第0920127624號函所為釋示,說明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後段規定:「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其立法意旨係基於便利耕地經營之特殊需要,而賦予分割之例外規定,政策規劃上 ...
依內政部104年4月8日台內地字第1040411767號函,民眾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應審認分割後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始得辦理。若個案認定較有疑義者,亦會洽詢本府農業處意見後,再行審認。 查內政部92年5月26日台內地字第0920008075號函,係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 ...
繼承人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其所繼承之耕地分割為單獨所有, 仍需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辦理標示分割登記及共有物分割登記,或得於申辦繼承 登記時連件辦理標示分割登記及共有物分割登記.
Q: 請問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二五公頃 者,不得分割。…」所稱之〞分割後〞係指「分割並完成登記作業後」?或是「分割但未 完成登記作業」亦須符合相關規定? A: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前段:「每宗耕地 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其中「分割後」係指完成共有物 ...
一、分別共有人,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 二、農業發展條例 所定之耕地,其分割方法受有限制: 三、「路地」是否計入農發條例第16條第二項宗數之限制? 一、分別共有人,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 ...
一、查本部 92 年 5 月 26 日台內地字第 0920008075 號函,係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92 年 5 月 16 日農企字第 0920127624 號函所為釋示,說明農業發展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1 款 後段規定: 「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