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為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 者,應向批發市場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並取得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許可證。 前項保證金金額,由批發市場訂定,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 ...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條第一款指定農產品時,並得就其農產品批發 市場之設立原則、業務項目及有關事項併予指定公告之。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農產品交易,指農產品批發 ...
本細則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 四十 二 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 ... 二 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 本法 第三條 第一款指定農產品時,並得就其農產品批發市場 ...
農產品批發市場 之經營,以合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為優先;合於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不得享有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所定之補助、土地取得及稅捐減徵等優待 ...
首頁 »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民國101 年 11 月 28 日修正) ... 農產品批發市場人事、財務與業務之管理、市場結餘之用途與其處理、停 止承銷人交易期間、廢止承銷人許可證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16年12月29日 - 三、農民:指直接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自然人。 四、農民團體:指依法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產品生產運輸合作社、合作農場。 五、供應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供應農產品者。 六、承銷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購農產品者。 七、販運商:指向農產品生產者或批發市場購買農產品運往其他市場交易者。 八、零批商: ...
2012年3月2日 - 三、農民:指直接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自然人。 四、農民團體:指依法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產品生產運輸合作社、合作農場。 五、供應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供應農產品者。 六、承銷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購農產品者。 七、販運商:指向農產品生產者或批發市場購買農產品運往其他市場交易者。 八、零批商: ...
2017年2月22日 - 第9條. 農民或農業產銷班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自行辦理共同運銷,貨源以其直接生產者為限;必要時農產品批發市場得請其提出當地農民團體簽證或出具之農產品生產面積及數量之證明。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由農產品批發市場在下列費率內擬訂,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一、蔬菜青果不得超過千分之五十。 二、家畜(肉品)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五。 三、家禽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 四、漁產品不得超過千分之四十。 五、其他指定之農產品依主管機關之公告。 前項管理費應按貨品 ...
接著在交易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規定為:本法第 27 條所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由農產品 批發市場在下列費率內擬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一、蔬菜水果不得超過千分之五十。 二、家畜(肉品)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五。 三、家禽不得超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