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申請之林業設施不屬前項第四款及附表四之項目及細目,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容許使用辦法附表二林業設施分類別規定其他林業設施類別之其他林業設施項目,認屬其森林經營所必須設施,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屬者,並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管理國有林事業區出租之造林地(以下簡稱造林地),特訂定本要點。 二、造林地由本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主管機關,林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林管處)為執行機關。督導租地造林人,依造林計畫限期完成造林。 三、租地造林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林務局得終止租約,並將其地上物收 ...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執行行政院核定之「 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特訂定本作 業要點。 二、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之範圍及其優先順序規定如下: (一)土石流潛勢地區。
2 必須放置肥料或工具之需求時,亦得提出搭建工寮之申 請,由各林管處依林地現況個案認定有無搭建工寮之必 要。 二 租地造林地屬列冊有案之輔導改正造林對象,須待改正完 成,無違規樹種及作物存在,始得依本注意事項申建工寮。
不管是Discovery或者National Geography的影片,熱帶雨林給人的印象都是一片翠綠的參天巨木,環繞著綿延不絕的滔滔河水,還有形形色的珍禽異獸四處自由覓食,一付人間仙境的感覺。懷抱這樣的幻想,報名參加雨林生態之旅,坐上飛機飛往最近的熱帶雨林 ...
本網站目的在公佈臺北市及中央法規相關訊息 ...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為統一管理市有財產,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非公用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辦理出租。 前項出租之方式,包括標租及逕予出租。 國有耕地供農作或畜牧使用者,另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訂定之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
林務局 經管之出租造林地承租人提出苗木申請時,應先經林政課審核確認符合租約規定後,再由作業課辦理苗木配撥作業 ... 應由造林所在地縣(市)政府彙整獎勵造林人之申請資料,並填具需新植或補植苗木申請清冊及總表,函送林務局 提出申請 ...
獎勵造林申請申請說明向造林地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 申請種苗無償配撥之申請人,請填寫獎勵造林種苗無償配撥申請書。 申請自 ...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管理國有林事業區出. 租之造林地( ... 地上物收歸國有,如有損失,租地造林人應依約賠償;但其責任不屬. 租地造林人者, ... 六租地造林人之造林計畫書、造林樹種、造林方法、主伐期及間伐,. 林務局為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