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條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 銀行業 以外之金融業兼營票券業務及信託業務者,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除其他法令 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3 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等金融業,原係依各業法之授權規定,分別訂定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公布日期 】 101.03.02 【公布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法規沿革 ...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內部控制 制度,應經董(理)事會通過,如有董(理)事表示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者,應將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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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修正發布前已持有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股份比例逾百分之五者,不受前項之限制,亦不得再增加持股比例。但為公益目的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5 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有價證券之保管。 二、有價證券買賣交割或設質交付之帳簿劃撥。 三、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事務之電腦處理。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修正發布前已持有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股份比例逾百分之五者,不受前項之限制,亦不得再增加持股比例。但為公益目的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5 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有價證券之保管。 二、有價證券買賣交割或設質交付之帳簿劃撥。 三、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事務之電腦處理。
第4 條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健全經營,並應由其董( 理)事會、管理階層及所有從業人員共同遵行,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 第32 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立一隸屬於總經理之法令遵循單位,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 規劃、管理及執行,並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綜理法令遵循 ...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歷史法規 .... 金融控股公司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應另包括子公司之管理及共同行銷管理。 ... 內部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獎懲、輪調及考核等,應由總稽核簽報,報經董(理)事長(主席)核定後辦理。 .....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稽核工作考核要點,由主管機關定之。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 .... 金融控股公司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應另包括子公司之管理及共同行銷管理。 ... 內部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獎懲、輪調及考核等,應由總稽核簽報,報經董(理)事長( 主席)核定後辦理。 .....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稽核工作考核要點,由主管機關定之。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至少 應辦理一次一般業務查核;每半年至少應對 金融控股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 ... 及稽核制度實施 辦法」 第十三條訂定金融控股公司之風險控管 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業務規模、機制應 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