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 九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增列行動通信、專用電信、固定通信、衛星通信、無線 廣播電視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修正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使用 頻率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除上述修正項目外,其餘原列項目刪除。 二、附修正「 電信 ...
主旨: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 九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增列行動通信、專用電信、固定通信、衛星通信、無線 廣播電視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修正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使用 頻率之無線發射或收發設備;除上述修正項目外,其餘原列項目刪除。 二、附修正「 電信 ...
按現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自九十六年七月六日修正公告後,已歷經七 年未檢討修正,本會因應射頻器材之種類、項目日漸增多,經評估各種類、項目之射頻 器材對國內電波秩序之影響程度後,通盤檢討修正應經許可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項目 ,並將原主要以器材類別明定免經許可項目之負面表列方式,修正為正面表列 ...
為符合實務需求,爰將前揭項目修正為以通訊傳播業務設備別為分類方式,明定行動 通信、專用電信、固定通信、衛星通信、無線廣播電視等業務及低功率射頻電機等設備 列為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並配合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修正,僅供 接收廣播電視頻段信息之接收機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磁相容型式認可之工業科學 ...
按現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自八十九年一月七日公告後,已歷經七年未 檢討修正,本次基於為維護國民及消費者權益考量,並經評估對國內電波秩序影響後 ,爰通盤檢討修正應經許可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項目,増訂免予管制之器材類型, 包括船舶用射頻器材、無線射頻辨識器材之被動式電子標籤、設置於汽車上之測速 雷達 ...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2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54301393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交通 / 電信 ...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96年7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7月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09605099000號 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96年7月25日起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交通 / 電信 ...
主旨:公告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並自中華民國96年7月25日起施行。 依據:電信法第49條第4項。 公告事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5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 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 ...
經營許可執照毀損或遺失時,應即檢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 執照換(補)發申請書及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 ,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進口許可證),始得輸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