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Catering Industry)按歐美《標準行業分類法》的定義,餐飲業是指以商業贏利為目的的餐飲服務機構。在我國,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註釋》的定義,餐飲業是指在一定場所,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調製,並出售給顧客主要供現場消費的服務活動。
2.原2392「石灰製造業」及2393「石膏製品製造. 業」等2細類併入2399「未分類其他非 金屬礦. 物製品製造業」。 3.原2852「家用電冰箱製造業」、2853「家用洗衣. 設備製造 業」及2854「家用電扇製造業」等3. 細類併入2859細類「其他家用電器製造業」。 G 批發及零售. 業. 細類整併原4621「化學材料批發業」及4622「化學製品批. 發業」等2 細類 ...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 (第9次修訂) 中華民國 56 年 1 月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 60 年 6 月第1次修訂 中華民國 64 年 6 月第2次修訂 中華民國 72 年 6 月第3次修訂 中華民國 76 年 6 月第4次修訂 中華民國 80 年 8 月第5次修訂
根據過去 5 年的統計數字可發現,我國整體餐飲業 的家數呈逐年成長的趨勢,近年來家數的成長幅度大約在 3%~4% 之間,99 ... 經由上述的統計資料可發現,近 4 年來餐飲業的家數 、營業額、從業人數皆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而其中成長的主因乃來自於 ...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0年3月頒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9次修訂之定義,「餐飲業」係指「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餐飲服務之行業」,而舉凡外帶外送餐飲服務、餐飲承包服務等業者皆歸入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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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餐館業. 提供調理餐食之餐館,現場餐食或外帶外送之披薩、便當、漢堡等店家皆為餐館業者. 飲料店業. 提供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之立即飲用店家. 餐飲攤販業. 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固定或流動的調理餐食、飲料店家. 其他餐飲業. 上述餐館業、飲料店業及餐飲攤販業以外之餐飲服務業,餐飲承包業或為特定對象供餐之員工餐廳、 ...
店業、餐飲攤販業以及其他餐飲業,各細項之定義如表1 所示:. 餐飲業.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1 年3 月第9 次修訂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該. 分類標準將「餐飲業」定義為「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餐飲服. 務之行業」,另外,凡提供外帶外送餐飲服務、餐飲承包服務等業者亦在行政院主. 計處所定義之餐飲業範疇之內 ...
定義. 餐館業. 提供調理餐食之餐館,現場餐食或外帶外送之披薩、便當、. 漢堡等店家皆為餐館業者. 飲料店業. 提供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之立即飲用店家. 餐飲攤販業. 提供現場立即消費之固定或流動的調理餐食、飲料店家. 其他餐飲業. 上述餐館業、飲料店業及餐飲攤販業以外之餐飲服務業,餐. 飲承包業或為特定對象供餐之員工餐廳、 ...
台灣餐飲業的分類法 台灣餐飲業的分類主要是為了進行於餐廳評鑑、方便督導而形成的,根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餐飲評鑑報告,國內的餐飲業大致可分為觀光飯店、餐廳、自助餐和便當業、冷飲業及攤販等五大類,其餐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