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政府推薦。專辦:事務管理人員證照(總幹事證照) 、防火避難證照、設備安全證照、不動產經紀證照班、防火、防火管理人、防火管理人 證照班、防護計畫、消防編組、公寓大廈主委暨委員經營實務研習班、水電、消防、 機電、昇降設備、電梯、點交、安全監控、社區水電消防實務班。另有總幹事聯誼會 ...
證照名稱(中文) 總幹事證照 證照名稱(英文) Certificate for chief executive 發照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有效期限 五年(期滿後須申請換發證照 ) 認證簡介 1.本張證照即為「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起規定須取得此證照才可執行公寓 ...
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講習招生簡章 壹、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貳、目的: 一、在使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之人員,深入瞭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並熟稔公寓大廈事務管理、技術服務,以利 ...
本會為提昇本業專業形象與社會地位,於民國八十八年起即爭取並接受內政部營建署委託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之事務、設備、防火避難等三項證照的委任辦班權,除自力招生開班外,又與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榮民服務處合作辦理總幹事訓練班及前述三項證照班委訓任務,迄今總計培養的專業人才 ...
本會為提昇本業專業形象與社會地位,於民國八十八年起即爭取並接受內政部營建署委託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之事務、設備、防火避難等三項證照的委任辦班權,除自力招生開班外,又與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榮民服務處合作辦理總幹事訓練班及前述三項證照班委訓任務,迄今總計培養的專業人才 ...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條例所定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以下簡稱管理服務人員)之類別如下: 一、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事務管理人員):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認可證,受僱或受任執行公寓大廈一般事務管理服務事項之人員。 二、公寓大廈技術服務人員(以下 ...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證照初訓回訓-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訓練招生簡章,事務管理人初訓,事務管理人回訓,公寓大廈,大樓,總幹事
1111進修網 > 證照中心 > 警衛/體適能/救援 > 保全/警衛相關證照 >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總幹事) 有效期限 ... 若需取得此認證,應先參加由中央主管機關舉辦之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 ...
參訓資格:年滿15 歲以上,具有就業保險、勞保、農民健康保險之在職勞工。 課程時間 ... 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 服務職業工會敬啟 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 分享了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
2018/1/13~27公寓大廈第120期事務管理服務人員證照課課程表,報名截止日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