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貿條規(Incoterms)之沿革. -國貿條規係國際商會(ICC)於1936年所制定者,以套裝方式依交貨地(亦為風險移轉地點)交易價格之構成,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等之不同,分條訂定標準化之貿易條件規則. -於1936年制定後,其後經1953,1967,1976,1980, 1990及2000年等數次之修訂,目前使用者為:“2000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00)”,此將 ...
誕生背景 [編輯] 在國際貿易中,因各個國家的貿易習慣並不相同經常引起誤解、爭議和訴訟。為了避免這些問題,1936年國際商會(ICC)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規則,稱為國際貿易術語(Incoterms),有時也被簡稱為「國貿條件」,或稱「貿易 ...
在我國,不但國際貿易業者將國貿條規各項條件使用於對外交易,出口商、進口商與國內製造廠商間之買賣契約中亦經常使用國貿條規的各項條件。 實務應用須知 茲就以下幾點提出實務應用上的建議: 1、考慮業者本身的條件與能力 若賣方本身的營業 ...
工廠交貨條件 + 指定地 (1) 指賣方只須於規定之期限內,將貨物備妥置於工廠或倉庫內,等待買方接收即可。 (2) 工廠交貨之後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費用即由買方負擔。(3) 此貿易條件大部份使用於國內交易,少部份仍會使用於國際交易,若使用於國際交易 ...
2018年2月15日 - DAP:《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的2条术语之一。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 ...
師或實務工作者都希望快速熟讀條文,以免教學或實務上誤用,尤其DAT 和DAP 條件是全. 新的條規,實務經驗較缺乏。本文不贅述條文修正的歷史淵源,而是針對新修正條文整理摘. 要,清晰呈現,協助需要者使用。 國貿條規自1936 年由「國際商會」制訂以來,即成為全球約定性準則,其後為配合全球. 貿易發展,大約每隔10 年修訂一次 ...
2011年2月1日 - DAP(目的地交貨條件)相當於Incoterms 2000之DDU條件,其定義為:指在指定目的地(進口地),將已運送抵達此目的地,但尚未從承運之運送工具上卸下(not unloading)之貨物(DAP使用”ready for unloading”),交付買方處置時,即視為賣方交貨。 使用國貿條規應注意事項. ◎ 使用貿易修件時應加註適用之國貿條規 ...
DDU 在 新版國貿條規條款內(註1),DDU條款更改了個外衣 ,叫做 DAP ,條款釐定出DAT後,更能確立出真正的DAP條款應負內容 . DAP條件係指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尚未辦理輸入 ...
新版國貿條規之DAT與DAP簡介 新版國貿條規 與 Incoterms 2000 新版國貿條規 (11條) Incoterms 2000 (13條) 適用於一切含多種運
本書第三章所著墨的國貿條規2000 版,已於2010 年改新版,由於本書改版不及,. 為了廣大讀者能 ... 新版國貿條規之實施. 由國際商會(ICC)制定之新國貿條規「 Incoterms 2010」的應用兼具「國際性」和「全. 面性」,不只貿易業、銀行業、運輸業, 甚至是保險業,都在其應用範圍之內,於2011. 年1 月1 日 ... 分類條款條件內容解釋. 分類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