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臺灣地區的電信事業原由交通部 電信總局獨占經營。為使電信產業更具競爭力、以及提升服務品質,交通部自1980年代後期開始推動「電信自由化」政策,逐步將電信事業開放予民營業者經營。
電信法.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071號令修正 公布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電信發展, 增進公共福利,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 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指利用有線、無線,以光、電磁 系統 ...
NCC為協助國內通訊業者及建構國內認/驗證良好環境,修改電信相關法規,並自91年1月1 ... 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電信射頻管制器材,送審廠商應依審定證明中所核給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始得販賣。
電信資費 透明化 消費爭議處理 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 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專區 ... 有線電視收費 規劃專區 災防告警服務專區 行政透明專區 新聞真實查核 施政績效 通訊服務專區 ...
這次蘋果十週年發布會的全新 Apple Watch Series 3,推出不用手機連線、就可以獨立通話的 LTE 版本,內建最新的 e-SIM 技術,也就是讓你用手錶時可以和手機共用同一個門號 ...
本規則依電信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用戶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以下 簡稱建築物電信設備) 之裝置,應依本規則之規定;本規則本規定者,依其他法令之 規定。 第3 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 電信服務之事業。 二電信管箱設備:指收容電信線纜之設備,如引進管、垂直幹管、 管道 ...
電信法第49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交通部 交郵發字第889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第26條. 第 1 條. 本辦法依電信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裝設、持有、輸入 、販賣或輸出,依本辦法之 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 3 條.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電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第 二 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輸入、設置、持有、販賣或公開陳列,依本 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 三 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管制 射頻器材,指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公告之器材。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 類:.
如題有隻用不到的手機想出售不知NCC碼要怎麼填寫有人可以幫我解惑一下嗎?另外,請問NCC碼有什麼功能呢...
小米、OPPO、三星皆「中招」 。隨後,台灣小米則刊出聲明,指其產品皆取得主管機關 NCC 認證 ... NCC 並已要求台灣小米不得以通過 NCC 型式的認證 ,混稱其手機內建軟體亦取得資安保證,同時呼籲所有手機廠商應自主辦理智慧型手機內建軟體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