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依電信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由本會公告之器材。但其屬電信終端設備用途者,不適用本辦法。 第一項委託辦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驗證類別及項目,由本會公告之。 第三條申請擔任驗證機構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依法設立之本國法人、機構。 二、未從事輸入、設計、製造或販賣前 ...
為民服務. 加入快速服務. 為民服務. 本會 業務申請案件進度查詢. 106/01/01. 『個人 資料保護法』專區. 106/10/18. 申辦服務. 107/01/29. 書表下載. 1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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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影本乙份 (經銷商需檢附製造商或進口商之許可執照影本,申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或申請非無線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者免附)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經營許可執照乙份:經銷商應檢附製造商或進口商之電 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 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或請非無線電信 終端設備審驗者免附 ...
通過型式認證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電信終端設備,送審廠商或經他人同意使用審驗合格標籤者,應依型式認證證明內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自製標籤黏貼或印鑄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本體明顯處,始得公開販賣。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或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型式認證證明、 ...
NCC為協助國內通訊業者及建構國內認/驗證良好環境,修改電信相關法規,並自91年1月1 ... 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電信射頻管制器材,送審廠商應依審定證明中所核給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始得販賣。
本公司於2005年(中華民國94年)和中華電信研究所合作並簽署備忘錄,而中華電信研究院為TAF認可實驗室亦是標準檢驗局BSMI國家認可實驗室) 委外簽約 驗證服務公司,目的為使業界產品更加快速取得相關產品驗證及完成符合性測試報告。
巨金為專業認證代理服務公司,熟知認證單位之規定、所需文件、測試流程等等,我們提供專業及技術支援服務,幫助客戶能夠迅速取得其所需要的認證項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英文縮寫為NCC,前身為交通部電信總局)一直代表我國積極參與亞太經合會(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mmittee)所推動之APEC TEL MRA 相關活動,且最早參與『第一階段相互承認檢測實驗室和相互接受檢測報告程序』的國家之一。NCC為協助國內通訊業者及建構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