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54204092
公司狀況:解散 (103年08月20日 北府經司字 第1035174009號)
資本總額(元):2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0,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溪園路511號3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新店區溪園路511號3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7月10日 (西元2013-07-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07月16日 (西元2014-07-16)
停業日期(起):民國102年11月28日 (西元2013-11-28)
停業日期(迄):民國103年11月27日 (西元2014-11-27)
監察人:王慧琴持有股份數200,000
陸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營業項目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特定專區開發: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都市更新重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建築經理: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室內裝潢: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停車場經營: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工商徵信服務: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水器材料批發: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花卉批發: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