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姐之店 澎湖縣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80804091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薛基煌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廢止 (101年04月24日 澎商 字第 10108408631 號)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白沙鄉吉貝村27之6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白沙鄉吉貝村27之6號1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5月02日 (西元2006-05-0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1年04月24日 (西元2012-04-24)
洪姐之店 澎湖縣營業項目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上腳踏車、香蕉船、拖曳圈、鴛鴦飛船、浮潛、沙灘車)
備註:
※營利事業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合法業務,唯仍須遵守土地分區使用
及建築法令等規定,如有違法者,可裁處6至30萬元之罰鍰。
※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
為之管理機關及本縣轄等深線20公尺以內之海域主管機關均為交通部澎湖
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請向主管機關辦理核備後,始得營業。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