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兒經典坊 澎湖縣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47750448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許憲文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湖西鄉許家村港子尾13-2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湖西鄉許家村港子尾13-2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湖西鄉許家村港子尾13-2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10月19日 (西元2016-10-1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10月19日 (西元2016-10-19)

安琪兒經典坊 澎湖縣營業項目

其他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之專賣零售店。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整髮劑、染髮劑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玩具及娛樂用品零售:從事玩具、娛樂用品之專賣零售店。遊樂器(遊戲軟體已燒錄,固定不可更換)及樂器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地圖交通路線工具

  1. 搭乘公車路線抵達安琪兒經典坊 澎湖縣附近站牌
    • 站牌:許家北站站
      001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外垵終點站)
      002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跨海大橋站)
      003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成功廟站)
    • 站牌:許家站站
      001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外垵終點站)
      002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跨海大橋站)
      003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成功廟站)
    • 站牌:志清國中站站
      001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外垵終點站)
      002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跨海大橋站)
      003 -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起:馬公總站 ⇔ 訖:成功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