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電信行 澎湖縣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40808536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許偉晏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7美鄉中和村20-1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7美鄉中和村20-1號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7美鄉中和村20-1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5月04日 (西元2015-05-0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5月04日 (西元2015-05-04)
圓方電信行 澎湖縣營業項目
其他通訊設備零售:從事通訊設備之專賣零售店。
通訊傳播設備維修:從事通訊傳播設備之維護及修理之行業,如電話、手機、傳真機及其他通訊傳播設備維護及修理。
家用電器維修:從事視聽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之維護及修理之行業,如電視機、收音機、錄放影機、家庭攝影機、電冰箱、暖爐、洗衣機、烘乾機、冷氣機及其他家用電器維護及修理。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電信務門號代辦: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