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不動產買賣頻繁,許多人在租屋或買屋前難免會擔心不動產是否有他人 可以主張權利,那麼會造成履行契約上的困難,也常常讓許多人在買屋前或租屋前有 許多疑慮,民法經過修正後,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對買屋者與租屋者的 權利做一個明確的劃分,雙方的保障與限制明定於條文內。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 :「 ...
2011年11月26日 ... 東森房屋永和中山加盟店店東張建倫表示,因「買賣不破租賃」規定,多數購屋族不買 帶有租約的房子,除非本來就打算買屋收租金的投資客,若新房東要求調漲租金,在 租屋合約期限內,房客都可拒絕。 不過,並非所有的租約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法》第425條規定,當未經公證的租屋契約,其租期超過5年或 ...
買賣不破租賃系一習慣說法,其基本含義是:房屋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受讓人代替出租人取得原租賃關係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19條中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 ...
現在的社會不動產買賣頻繁,許多人在租屋或買屋前難免會擔心不動產是否有他人可以主張權利,那麼會造成履行契約上的困難,也常常讓許多人在買屋前或租屋前有許多疑慮,民法經過修正後,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對買屋者與租屋者的權利做 ...
答:(一)租賃為債權非物權,依「債之相對性」原則,僅於當事人之間始發生效力,但是法律為了保護經濟上弱者的承租人,乃規定於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則受讓人承受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與承租人發生租賃關係,此為債權物權 ...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由於收回房屋有其困難度,因此出租人應特別注意避免造成不定期租約的情形,以保障自身的權利。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現行法院拍賣不動產不點交的個案 ...
2013年8月18日 - 陳高超/專題報導 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是當房屋有租約的情形下,買賣無法「打破」租賃關係,新買主是無法過問房屋的使用權,此時租賃權的效力大於買受人效力,反之,若屬「買賣破租賃」者,即表示買...
王小姐在95年向陳先生租屋,租金為每月3萬元,租期為7年,該不動產租賃契約未經公證,經過3年後,屋主將該屋賣給李先生,新屋主李先生主張王小姐須搬遷,王小姐感到很無奈,原預計使用7年,以台灣檜木裝潢之舞
D.未經公證之不動產 租賃契約,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以 民法425條 租賃物權化(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例如所有權人甲將房子租給乙,所有出租的流程都合法,且合約沒有超過五年(超過五年以五年為準),乙也的確住在房子裡。 後來甲將房子賣給 ...
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是當房屋有租約的情形下,買賣無法「打破」租賃關係, ... 房屋的使用權,此時租賃權的效力大於買受人效力,反之,若屬「買賣破租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