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頒佈的「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規定,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24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48小時,總工時上限288小時,人身保全及運鈔車保全「每4週」正常工時上限168 ...
為了解保全員的勞動處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針對高雄市 500 名保全員展開訪調。調查發現保全員普遍面臨下列問題: 一、 薪資不符規定: 調查顯示保全員的平均月薪為 22,630 元,平均時薪僅有 91 元。
加發2 天薪資。保全業勞動條件參考資料,2006/5/11,第8頁,共8 頁,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討論三:特別休假如何排定?因保全員每月休假天數已達10-11 天,故大半公司皆未排定保全員之特 別休假,如再將特別休假另行排入,勢必增加成本及營運 ...
2017年3月19日 - 保全業的保全員是適用《勞基法》第84之1條(俗稱責任制條款)的50多種職類之一,工時、例假、休假等可不受原有法定限制,由勞僱另行約定後送地方政府依勞動部制定的參考指引審核。
2017年3月19日 - 《勞基法》修法通過後,明訂勞工一例一休與加班費等規範,但輪班的保全業是《勞基法》第84之1條公告適用行業,不受一般《勞基法》管束,勞動部正在研擬調整保全業的工時參考指引,初步提出調整工時比例的方案,讓保全業也享有休息日。 去年底一例一休實施後,規定一般勞工7天中須有1天例假、1天休息日,但保全 ...
保全業因24 小時值勤全年無休,保全員值勤約有8 小時及12 小時兩種班,工作時間 比一般行業長,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87.7.27 將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 監控人員、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 條之1 第1 款規定者」納入勞基 法第84 條之1 核定對象,以便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 ...
應徵保全工作時,公司表示保全員工作時間和一般勞工不同,究竟保全員的工作時間 規定為何? 保全人員屬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監視性工作者, 依法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 機關核備,不受同法相關規定之限制。 依臺北巿政府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府勞職 字 ...
根據草案,明年五月一日起,保全員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十小時,連同加班時數 ... 正常工時不能超過十小時、連同加班不能超過十二小時,且有加班費設計;另人身及運鈔車保全則因工作 ...
2017年3月18日 - 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勞工每周可享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但保全業卻因適用「責任制」而成了新制下的孤兒,並未同步增加休息日,且總工時上限最高更可達288小時,引起保全業強烈反彈。對此,勞動部18日表示,將研擬、修正保全工時,並將「休息日概念」納入,預估將有9萬人受惠。(保全,一例一休,休息日,勞動部,工 ...
保全人員適用勞基法第84-1條的責任制,可參閱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既然是勞動部核定公告的責任制工作者 則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核備」, 不受勞基法第30條(工作時間)、第32條(加班上限)、第3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