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 - 為落實保險法第146條之2有關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為限之立法規範,使具有公眾性質之保險業資金,能夠發揮資產負債間之匹配性,以維持保險業之穩定經營,以及引導保險業以合理價格從事不動產投資,本會自98年以來,已依據經濟金融情勢變化及保險業實際投資情況,適時 ...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 該草案要點如下:一、條例名稱修正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 ... (草案第25條)六、六類重要文件應由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簽章、其營業處所及網站應揭示合法執業證明文件資訊與代管費用收取標準、定期報送租賃住宅相關資訊及配合主管機關 ...
2017年10月6日 -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104年6月3日制定公布,復於106年1月26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均定自106年6月3日施行。為維護接受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且對於收住失能者之長照機構,應有保障其穩定經營之機制,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2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應以長照機構法人 ...
Q:保險法第 107 條所指之『未滿 15 歲』為保險年齡 或實際年齡? 答:此處所指為實際年齡非保險年齡,也就是被保險人在滿 ... 要受到新法規定之限制。 Q:被保險人目前未滿 15 足歲,而且在 99 年 2 月 2 日 (含)以前已經投保人壽保險 ...
2016年6月16日 ... 為了兼顧未滿15歲未成年人保險保障權益、生命權保護,金管會表示,行政院16日 通過金管會所擬具的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草案,未來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投保,若 死亡可理賠喪葬費用,但死亡給付約定無效,將送立法院審議。(兒童,死亡,保險,理賠, 喪葬費,保險法,行政院,修法,金管會)
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 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 扣除額之一半。 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上述 保險法第107 條僅影響含有身故死亡保障之人壽保險及傷害. 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 ,生存 ...
Q1:保險法第107條修法之背景? 答:(一)99年2月3日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14歲之 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 約,身故時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且以 200萬元為限,於去(98)年曾引起社. 會各界討論認為有危及兒童生命安全之虞。國外 亦有基於道德危險防阻考量,於. 法令上限制未成年人投保者。 (二)有鑑於此,98年6 ...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三)考量其他法律可能對未成年人等投保死亡保險另有規定,為利各部 ...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 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99年2月3日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約,身故時僅 ... 有鑑於此,98年6月8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立法委員所提保險法第10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為避免誘發道德危險,爰明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