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中華民國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國民政府公布全文八十二條. 二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九十八條. 五十二年九月二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一百七十八條. 六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令修正第一○七、一三六、一三八、一四三、一四六、一四九、一五三、一六六~一七二條並增訂第一四九條之一~一四九條之五、第一七二 ...
2018年2月4日 ...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 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 契約。 第2條(定義~保險人).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 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 ...
Q:保險法第 107 條所指之『未滿 15 歲』為保險年齡 或實際年齡? 答:此處所指為實際年齡非保險年齡,也就是被保險人在滿 ... 要受到新法規定之限制。 Q:被保險人目前未滿 15 足歲,而且在 99 年 2 月 2 日 (含)以前已經投保人壽保險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規資訊保險法第107條.
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 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 扣除額之一半。 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上述 保險法第107 條僅影響含有身故死亡保障之人壽保險及傷害. 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 ,生存 ...
Q1:保險法第107條修法之背景? 答:(一)99年2月3日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14歲之 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 約,身故時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且以 200萬元為限,於去(98)年曾引起社. 會各界討論認為有危及兒童生命安全之虞。國外 亦有基於道德危險防阻考量,於. 法令上限制未成年人投保者。 (二)有鑑於此,98年6 ...
新聞 人壽保險. 未成年死亡沒保障保險法107條修不修? 文/朱家儒| 現代保險健康 理財電子日報| 2016.02.22 (新聞). 南台灣大地震震死117人,其中104人有投保商業 保險,不過依《保險法》規定,未滿15歲身故僅能退還保費,導致部分受災戶領不到 保險金,法規的適妥性,以及是否該調整,再度引發話題。 0206大地震最終死亡人數 ...
民國79年 【解釋字號】 釋字第250號【解釋日期】79/01/05。理由書及附件 【解釋文】 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係指正在服役之現役軍人不得同時兼任文官職務,以防止軍人干政,而維民主憲政之正常運作。
一、 事實:受處分人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未依客戶成交量與所需服務辦理手續費折讓,及未落實自訂之手續費檢核機制,定時檢討客戶交易量及整體貢獻,適時調整手續費收費標準,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本書特色 看不出來考點在哪嗎?就算看出考點也不知道要寫什麼內容嗎?別擔心,《爭點整理》系列揉合學者重要文章及實務見解,從答題視角出發重新呈現爭點,讓您考試無往不利! 民法為民商法根本,債法又是支撐民事法律關係的基柱,論者有謂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