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 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 契約。 第2條(定義~保險人).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 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 ...
保險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所有條文 編 章 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 第 146-8 條 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所列舉之放款對象,利用他人名義向保險業申 請辦理之放款,適用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規定。 向保險業申請辦理之放款 ...
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民國100 年11 月30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38 條, 財產保險業經營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同一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 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但財產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者, 不在此限。 財產保險業依前項但書規定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應具備之條件、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38 條, 財產保險業經營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同一 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以附加 方式經營者,不在此限。 責任保險及傷害保險,得視保險事業發展情況,經主管機關 核准,得獨立經營。 保險業不得兼營本法規定以外之業務。 保險合作社不得經營非 ...
2017年12月25日 ... 在保險法的61條之1跟第138條之2,開放信託業也能成為要保人部分,金管會認為, 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於保險標的須有保險利益的目的,除了為了防止道德危險外,也 以保險利益的有無,來區別賭博行為與計算損害的額度,所以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的 生命、身體,因保險事故發生而有遭受損害之虞者,就會認為有保險 ...
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民國101 年06 月06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6 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檢視現行法條, 第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法規名稱: 保險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4291號令修正公布第8條 之1、第29條、第64條、第122條、第130條、第136條、第143條之4、第 144條、第149條、第163條、第167條至第167條之 ...
鑑於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腳步愈來愈快,除銀行業以外,其他金融事業亦有經營外匯業務 之需要,其中又以保險業所辦外匯業務較具規模 ...
法規名稱:, 保險法. 公發布日:, 民國18 年12 ..... 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 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 第80 條損失未估定前,要保 ...
發文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管保三字第 09800051850號 發文日期:民國 98年04月23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要旨:按保險法第 138條之2第2項規定,已明定由保險業擔任保險信託之受託人,信託業者因非於保險法規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