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 關 子 法 >> 【法規沿革】 1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總統( 89 )華總一義字第 890017873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63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2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總統( 89 )華總一義字第 8900304150 號令修正公布第 60 條條文
本細則依 信託業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 六 十 二 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 第七條 第三款及 第 二十四 條 第二項所稱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於信託公司,指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於兼營信託業務之機構,指其 ...
第一條 本細則依信託業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於信託公司,指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於
第十六條 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 如下: 一、金錢之信託。二、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三、有價證券之信託 ... 第六十條 本法施行前依銀行法設立之信託投資公司應於五年內將其兼營之證券自營商業務、生產事業直接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 ...
2017年2月22日 ... 本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依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之 有無,分類如下: 一、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依委託人是否指定 營運範圍或方法,分為下列二類: (一)委託人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指委託人對信託 財產為概括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並由受託人於該概括指定之營運範圍 ...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0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7003 62630 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10條、第14條、第17條;刪除第4條、第1 3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 ...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於信託 公司,指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於兼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指其信託業務專責部門內對信託財產之運用具有最後核定權限之主管及人員。 第三 條. 信託財產,應以信託業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之。但信託財產運用於國外之投資 標的 ...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信託業法(以下稱本法)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九 日公布施行後,我國營業信託即逐步蓬勃發展,隨著信託業務之推廣,本法仍有若干 規定未臻明確或適用範圍尚待釐清之處,爰依據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於九十一年七 月九日訂定發布本法施行細則。為擴大信託業務之參與機構,並強化業務經營之 ...
法規名稱(Title):,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英. 公發布日(Date):, 097.10.15. 法規內文( Content):, 第1 條本細則依信託業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 ...
第 41 條 指定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券,其所募資金應以外幣保留。如需兌換為新臺 幣使用,應以換匯(SWAP)或換匯換利(CCS) 方式辦理;並應依本行規 定格式報送報表。 除本行另有規定者外,指定銀行於境內發行外幣金融債券之利率條款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