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目的在公佈臺北市及中央法規相關訊息 ... 第 一 條 臺北市為管理電子遊戲場業,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相關SOP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申請上開級別證須符合自治條例規定,是否合憲?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已失效)第四條第一項 ...
第三條電子遊戲場業經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應向市政府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 業營業級別證,始得營業;未依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 遊戲場業。 同一門牌,以設立一電子遊戲場業為限。 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之 公司或商業,在未繳清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或本自治條例之罰鍰前,市政府不受理 ...
1 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38號解釋. 線上聲請閱卷及複製電子卷證系統啟用. 最高行新決議-行政罰鍰處分之義務人留有遺產仍得執行. 高雄高分院邀蔡彩貞廳長談沒收新制. 2,3 林慶郎論第三人於行政契約爭訟中之原告適格. -法國實務新發展對我國之啟發(上). 4 嘉義地院邀王正嘉教授談日本裁判員制度. 行政罰鍰處分之義務人留有遺產 ...
保成最新增修法規補給站… 釋字第738 號(105.06.24) 解釋爭點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 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 申請上開級別證須符合自治條例規定,是否 合憲?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電子遊戲機不得有賭博或妨害風化之設計 及裝置。考其立法意旨,係為將電子遊戲場業納入行政機關之有效管理,以維護社會 安寧、善良風俗、保障公共安全及國民身心健康。苟有違反該禁止規定,即應依刑法 賭博或妨害風化罪章相關刑責予以追訴處罰,並非謂電子遊戲機如有賭博或妨害風化 ...
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 自治條例之規定,尚無 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臺北市電子遊戲. 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 規定:「電子遊. 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 ...... 制定自治條例距離以外之其他要件, 包括「場所須位於購物中心、百貨業或遊樂園業」、「公司或商. 業之登記實收資本額應 為新 ...
訴願人因申請電子遊戲場業變更登記事件,不服原處. 分機關基隆市政府105 年2 月26 日基府產商貳字第. 1050207063B 號函所為之處分,提起訴願,本部決定如. 下:. 主文. 訴願駁回。 事實. 緣訴願人陳國榮君前於104 年6 月9 日向原處分機關. 基隆市政府申請辦理電子遊戲場業地址變更登記及換發電. 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變更 ...
第三條電子遊戲場業經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應向市政府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 業營業級別證,始得營業;未依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 遊戲場業。 同一門牌,以設立一電子遊戲場業為限。 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之 公司或商業,在未繳清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或本自治條例之罰鍰前,市政府不受理 ...
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 設置自治條例(已失效)第四條第一項、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 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分別規定電子 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特定場所一千公尺、九百九十公尺、八百公尺以上,是否 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