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兩岸各自服務業市場開放等層面,探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我國經濟社. 會的 可能影響。 壹、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內容. 環球經濟社社長林建山認為,兩岸談判 和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基本上還是. 依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法則與規範 進行的。在GATS架構下,相. 對應國家關於彼此服務業自由開放的市場准入門檻管制 ,依 ...
機制有助於雙方服務業因市場開放受到負面衝擊時,可以透. 過磋商尋求救濟。至於 救濟的方式,由於WTO/GATS 並無. 規定,因此目前WTO 會員多係保留未來協商的 空間,未來. 可由兩岸視個別案件發生之情形,隨時磋商。 五、第十一條例外:本協議 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 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 G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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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物清理 服務業 (2)攝影服務業 (3)包裝服務業 二.視聽服務業 (1)電影或錄影帶之行銷服務 ... 軍事用品、農產品 市場交易法所 稱之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 一、商業服務業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英語譯名: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或Cross-strait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CSSTA),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2011年3月,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開始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舉行的兩岸兩會 ...
ECFA官網,提供兩岸經濟協議、投保協議(含爭端解決)、海關合作協議、服務貿易(服貿)協議及貨貿協議之相關資訊.
2018年1月23日 - 為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編輯]. 第一條目標. 本協議致力於:.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促進 ...
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 ... 施及內容;. (五)與兩岸間航空運輸安排的行使直接有關的服務,但不. 包括「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各位先生:. 本人很榮幸受邀參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召. 開的公聽會,以下謹就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 稱服貿協議)的政策目標、主要內容,以及外界關切 問.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或簡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服貿協議》,是海峽兩岸 ... 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3部分,主要內容如下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全文): ... 三、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準用於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