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 ... 為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經 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編輯]. 第一條目標. 本協議致力於:. 一、逐步 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促進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英語譯名: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或 Cross-strait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CSSTA),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2011年3月, 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開始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舉行的 兩岸兩會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或簡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服貿協議》,是海峽 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 於 2011年3月,兩岸的 ... 兩岸服貿協議內容包括文本(即條文)、特定承諾表(市場開放 清單)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3部分,主要內容如下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全文): ...
國際服務貿易協定(英语: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 TISA)簡稱服務貿易協定,是 由少數世貿組織會員國組成的次級團體WTO「服務業真正之友集團」(英语: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簡稱RGF)展開的,致力於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貿易 協定。
機制有助於雙方服務業因市場開放受到負面衝擊時,可以透. 過磋商尋求救濟。至於 救濟的方式,由於WTO/GATS 並無. 規定,因此目前WTO 會員多係保留未來協商的 空間,未來. 可由兩岸視個別案件發生之情形,隨時磋商。 五、第十一條例外:本協議 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 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 G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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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上海21日電)兩岸兩會第9次高層會談下午由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協議全文如下: ...
(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全文 及附件) 2013/11/15 苦勞報導 孫窮理 陳韋綸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通過反服貿走向反全球化 在這裡,我們以簡略的圖文,把關於《服貿》我們在想什麼描繪出來;不同於「中國威脅論」的反《服貿》論述,我們把兩岸 ...
(1)建築物清理 服務業 (2)攝影服務業 (3)包裝服務業 二.視聽服務業 (1)電影或錄影帶之行銷服務 ... 軍事用品、農產品 市場交易法所 稱之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 一、商業服務業 ...
ECFA官網,提供兩岸經濟協議、投保協議(含爭端解決)、海關合作協議、服務貿易(服貿)協議及貨貿協議之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