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銓敍部96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639 號書函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 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 公立學校之職員(含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 聘僱人員)、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警察、現役軍(士)官、依法令從事公務之 ...
學科面面觀 45 提起程序: 復審人應自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 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原處分機關對 於前項復審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行政處 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為復審為有理
14.下列何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A)警察局長 (B)參謀總長 (C)中國石油公司董事長 (D)不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學校教師... 查看完整內容? - - ? - -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關 給阿摩一個讚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 ...
2012年4月18日 - 按保障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對象,係包括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同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準用對象,則包括教育 ...
第二章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中之保障對象與檢討. 第一節緒言. 關於保障對象,公務人員保障法區分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民國85年10月16日施行之舊法第3條規定:「 ...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 條規定,該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 依法任用之職員。且不包括 ...
依公司法成立的公營事業之員工是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跟公務員服務法的.. 只有其中依法任用之人員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也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唷. 檢舉. 20F.
tea7985 小三下(2017/04/20) 61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準用本法之對象)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佈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 ...
42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 (A)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占法定機關編制職缺參加訓練之人員 (B)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任用之 ...
8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之對象? (A)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B)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C)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D)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