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85.10.2台內營字第八五八五五四五號令發布內政部94.11.16台內營字第0940011177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區分所有權比例,指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本條例 ...
八、住戶: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 九、管理委員會: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 十、管理負責人: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 ...
2017年2月4日 -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一、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二、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三、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社區居民討論區 | 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第一 ~ 二十條公寓大廈管理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第二十一 ~ 四十條 ...
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 第 1 條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區分所有權比例,指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本條例第五十 六條第三項測繪之面積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全部面積總和之比。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四三一六號令公布全文五十二條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 一 四四三 號令修正第二條條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 條所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除第7 款至第9 款、第11 款及第12 款外,經管理委員會決議或管 理負責人以書面授權者,得由管理服務人 ...
」民法第184條第2項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訂有明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亦屬保護他人之法律,故如因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未善盡維護、修繕責任,導致造成公共管線漏水之情形,除非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能證明其行為無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二日 台內營字第八五八五五四五號令發布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內政部85.10.2台內營字第八五八五五四五號令發布內政部94.11.16台內營字第0940011177號令修正. 第一條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區分所有權比例,指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測繪之面積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全部面積總和之比。建築物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