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處理技術員),指取得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 證書,設置於清除、處理機構,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 理業務之專業技術人員。 本辦法所稱核發機關,指本法第四十 一條第一項. 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之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或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 第三條. 取得核發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下簡稱.
( 丙級 ( 廢棄物清除 技術員 ( 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 有 ( 無 原技術人員離職。(請勾選並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本人(公司) 特委託及授權 代為辦理基隆市乙級(丙級)清除許可證 事宜。 此致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
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一人。 處理機構分級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規定如下:. 一、甲級:從事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及. 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業務;應置專任乙級以. 上處理技術員二人,其中甲級處理技術員至. 少一人。 二、乙級: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 理業務;應置專任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 。每月許可量達五千公噸以上 ...
二、廢棄物處理機構(以下簡稱處理機構) :接受委託處理廢棄物之機構 。 本辦法所稱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以下簡稱清除、處理技術員) ,指. 取得清除、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設置於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 除、處理業務之專業技術人員。 本辦法所稱核發機關,指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 理機構許可文件 ...
本辦法所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指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下列二種公、民營機構: 一、廢棄物清除機構(以下簡稱清除機構):接受委託清除廢棄物至境外或該委託者指定之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之機構。 二、廢棄物處理機構(以下簡稱處理機構):接受委託處理廢棄物之機構。 本辦法所稱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以下簡稱 ...
法規名稱:,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1040109297號令修正發布第18條;刪除第31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環境保護 / 廢棄物管理 ...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指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 務之下列二種公、民營機構: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 年12 月5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1010109839 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三十二條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
第 18 條 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 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 請文件內容辦理。 清除、處理機構除報經核發機關同意外,應自行清除、處理。 第一項機構每月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 九十年十一月 ..... 六、甲級處理機構其廢棄物. 處理方式縱為 ..... 應審酌營運情況之規定,. 納入修正 ...